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一般是30天,最迟是60天通知。如果在立案时,因没有做伤残鉴定而无法确定相应的赔偿额时,民事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中就无法确定明确的赔偿金额,那么,就可以在立案后的审理阶段,向法院申请对外委托伤残鉴定,待确定伤残等级等鉴定结论时,就能计算出相关的赔偿额,这时,就可以根据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中的赔偿数额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