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单位工作的时候,提到保险都是直接关联的五项内容。除了经常提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对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他们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但现在很多单位还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很难享受到“福利”。如果我们从企业参保转向灵活就业参保,需要承担其他保险缺失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