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以前退款算诈骗吗
诈骗罪属于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因此如果诈骗已经实施的,即使在立案前些已经退款的,诈骗犯罪已经成立,仍属于诈骗。但是因已经退款,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诈骗罪立案前退款是否还要判刑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的嫌疑人在立案前全部退还赃款的,并且诈骗的数额只是较大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关于诈骗罪立案前主动退款还立案吗
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款,这种情况是可以不立案处理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案不立案怎么
诈骗案件,如果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应当向当地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检察院会通知公安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