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彼此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存在是商品房贷款合同存在的前提,贷款合同存在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贷款合同的目的便无法实现,其也自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一、买到烂尾楼业主申请停贷应该怎么操作
1、业主购买的房屋烂尾无法交付,业主想停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
(1)、和银行协商
房屋烂尾对购房者造成的影响最大,不仅房屋不能交付,并且要承担偿还房贷的压力。业主可以和银行协商,申请暂停偿还房贷。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法院判决合同解除后,购房者就可以停贷。
(3)、向政府部门求助
房屋烂尾后,住建部等部门有义务帮助购房者解决房屋烂尾、房贷偿还等的问题,业主可向住建部门求助。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流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准流程如下:1、签订《认购书》;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4、办理预售登记;5、《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