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申请仲裁流程: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自决定是否受理;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_x000D_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