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妇女婚姻自主权的情形有:
1、包办,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强迫妇女结婚或离婚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产为目的,包办强迫妇女结婚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2、抱养童养媳。养育儿媳是老中国父母安排的一种形式,买卖孩子的婚姻。男方家庭以较低的成本收到一名未成年妇女作为儿媳。
成年后,无论自愿与否,都要嫁给买方男子,因此抱养儿媳是对妇女婚姻自主权的严重侵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