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的手续,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户口证、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的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