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具体幅度各地规定不同。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年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一、契税征收标准
1、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4、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以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二、湖南房产税征多少个点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