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获得北京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
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一、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办理流程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只要符合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从上报完整合格资料到审批通过,一般为三周。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先由个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全部过程不需要任何费用。
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申报后打印上报公司人事部安排);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申办人准备);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
⑤配偶是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随办。
5.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申办人准备):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
⑤配偶是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