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即造成公私财物损失高于五千元的;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以及具有其他应予追责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_x000D_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_x000D_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_x000D_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_x000D_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_x000D_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