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是经营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房屋出租人无权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承租人的营业执照。
2、为了防止出现”前手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不变更或者注销影响后手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侵害房屋出租人利益的问题,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可以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不再租赁房屋的,在房屋租赁到期之日起几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搬迁到新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对于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