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
1、准确填写名称,不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使用品牌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制造商;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材料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未规定的,按双方约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