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当城管需要什么条件
城管分为合同制和正式编制两种。
合同制城管需要的条件有: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4、户籍:具有本地户籍;
5、身体素质:无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其他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以及具有计算机特长、法律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正式编制根据岗位的不同需要参加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考试,其报考条件有:
1、性别:男性;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出具相关毕业证或证明;
4、常住户口:是当地常住户口;
5、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录行为;
6、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身体健康,无其他疾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二、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随意做出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