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年金要转移的话,只要找新单位开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联系函,然后再带上转移联系函和相关资料到原单位去提出转出申请即可。
原单位受理转移申请之后,就会根据资料进行审核,办理转移手续;之后只要再将转移报告、转移明细表、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交给新单位,让新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就行了,新单位审核完资料,确认无误后就会办理转入手续。
还需要注意,如果新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话,企业年金就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管理;或者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