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所说的紧急情况,在侦查实践中是指:
(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在这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搜查的审批手续,所以,允许以拘留证、逮捕证进行搜查。
一、非法搜查他人住宅多久会被抓
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从重处罚。
非法搜查公民住宅,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而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在我国,除司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住宅外,其他一切机关、组织、个人以任何理由、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都属违法;司法机关如果不按法律规定进行搜查,如应出示搜查证而不出示,搜查时没有被搜查人或见证人在场等,亦属非法。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搜查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
第二种是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
第三种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具备上述之一的就属于非法搜查。
二、什么是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是本罪的核心。首先,搜查的对象限于他人的身体或住宅。住宅,是指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包括公民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房屋,以及居住、办公两用的房间和以船为家的渔民船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以外的其他场所的,不能构成本罪。其次,搜查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非法搜查通常有三种情况:
(1)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员或达到其他目的而擅自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
(2)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擅自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
(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2、本罪主观方面限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进行非法搜查,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手段恶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3)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场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的。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搜查的追诉标准,可在上述标准上适当提高。
4、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