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没有规定女职工可以停工保胎,出现妊娠反应不能上班的,经用人单位制定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治,出具病假条可以休病假,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请事假保胎的,没有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