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赡养范围包括:
1、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
2、与老年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负担得起的孙子;
4、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法律规定,赡养人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的协助义务将自动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