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没有刑期,不属于犯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组织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嫖娼被抓后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嫖娼行为的处罚一般是将嫖娼行为界定为卖淫嫖娼,而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嫖娼行为虽然不属于犯罪行为,但依然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制。
二、嫖娼没有证据也没有现场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查明行为人有嫖娼行为,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给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嫖娼行为如果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就不会给予行政处罚了。原因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六个月的处罚时限。如果有数次嫖娼行为的,六个月的期限从最后一次算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通过2012年10月26日修订同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