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相对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以及债务人需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是:(一)对债权人来说,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从次债务人处直接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为限);(二)对债务人来说,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其行使要件是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并且该债权是依法有效成立的,则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债务人的专属权利除外;以及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等。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定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3.债权人债权到期;4.债权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前的条件有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以下几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