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互通,但上海仅和嘉兴4家医院(嘉兴市一院、嘉兴市二院、嘉兴市中医院和嘉善第一人民医院)的门诊医疗结算功能是互通的。上海已和以下城市开通异地互通报销操作:如杭州、镇江、南通、常州、马鞍山、洛阳、宁波、扬州、大丰、贵阳、湖州、西宁、连云港、嘉兴、安吉、梅山,上海市民可持卡在上述地区就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