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员工签字不一定要负责,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员工有公司的授权并签订了采购合同,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2、代理人没有合法授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代理人的公司不承认合同的,代理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3、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还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合同义务还是要经办人的公司承担的,经办人的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后可以追究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一、采购合同的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发布采购信息;
2、筛选供应商;
3、谈判起草合同文本;
4、签订合同。
二、采购合同的必备事项具体如下: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货;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货期限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