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统一转学备案表。全市普通中小学转学一律使用《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见附件)。
2.统一转学流程 小学和初中转学流程: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 转入市教育局局属初中学校流程:转入学校市教育局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 普通高中转学流程: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
3.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学生。只有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转入学校才能接收学生,否则均视为违规转学。
4、对于申请转出至国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家长提交护照、签证等相应资料的原件、复印件。(能够提交接收学校证明材料的,要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