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逃犯到香港“很不安全”。虽然大陆警方不能直接到香港抓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跨国追逃贪官的四大途径目前中国境外追逃以引渡、移民法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四大途径为主,并辅以国际司法协助平台和斩断资金链两种手段。
在逃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逃犯不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在逃有员也没有办法申请取保,只能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人才能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逃犯临时羁押算不算刑拘
1、逃犯异地临时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是算刑事拘留时间的。2、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信用卡诈骗罪逃犯如何查询?
对信用卡诈骗罪逃犯的查询是只有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站上才能够查询得到的,如果需要查询的话,只能前往派出所,携带身份证请求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通缉逃犯自首能减刑吗
通缉逃犯自首能减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窝藏逃犯不知情算是从犯吗
不是。在我国只要确实不知情,没有有意识的帮助逃犯隐匿信息并且帮助其逃跑,一般并不会构成犯罪,也就不会属于从犯。窝藏罪的构成: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构成窝藏罪。所以,既然主观上不是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就不构成窝藏罪。犯窝藏、包庇罪的主观构成上是必须是明知,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了住所,那么只要能够证明确实不知情,也没有为其提供逃匿的条件或为其掩盖一般是不会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