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的材料;
2、注册机关核实是否符合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条件;
3、符合注册条件的,准许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