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自然人因人格尊严所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这些权利都是与生俱来的,不受国籍、年龄、性别、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姓名权是指个人在法律上使用自己的姓名和选择采用某个姓名的权利。肖像权是指个人对其肖像的控制权,包括肖像的发布、使用等权利。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良好社会评价的权利,包括荣誉、信誉等。荣誉权则是指个人因其身份、职位、业绩等方面所拥有的荣誉地位,而得到保护的权利。隐私权则是指个人对其私人生活、秘密、财产等方面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