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春节放假期间,工资照发。春节假,在实践中一般包括以下两部分或三部分:一是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现为法定节假日;二是调休,是用春节放假前后的休息日上班来调休的。节假日和调休都是工资照发,不同的是加班时,节假日加班按三倍工资计算,调休的假期按两倍工资计算;三是单位自主安排的假期,上述调休,也可以说是单位自主安排的假期。比较特殊的是单位经营状况不好,或者恰逢淡季,单位会自主安排延长春节假期,这部分是不计发工资的。这种做法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法规,因为单位原因停工停产,单位仍然要支付一定比例工资。但因为这种做法符合大部分员工春节想多休息几天的需求,因此实践中很多单位这样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