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方式: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_x000D_
《刑法》第七十四条_x000D_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_x000D_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_x000D_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_x000D_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_x000D_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_x000D_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_x000D_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_x000D_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_x000D_
第七十六条_x000D_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