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未成人应按照下列规则来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至十八周岁,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则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_x000D_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