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没有证据可以通过其他的合法的途径来搜集更多证据。具体的是需要有一系列的证据来予以,证明自己确实享有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最常见的就是证明自己主体资格的一些身份证件材料。
一、言语辱骂需要什么证据
“语言辱骂需要什么证据”这个问题,我想咨询者想问的是:被他人用语言辱骂该怎么取证才能维权关于这个问题,正如我们所知,如果对方不承认辱骂的事实和内容,就需要证据来证明。辱骂的证据也就是记录对方辱骂内容的材料,根据辱骂方式的不同会有所不同。比如常见的语言辱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来获取证据,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如果是文字辱骂,取证就会比较简便。如今常见的文字辱骂方式主要有发送手机短信、微信、腾讯QQ或者张贴告示,这时候留下相应记录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原始文字记录需要保存,不可以只保留截图而删除原始记录,因为截图的法律性质属于复制品,并非原件,而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当与原件核对一致。
二、父母都不在了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都不在了房子的继承,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2、如果有遗嘱,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4、遗赠扶养协议最优先,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屋遗产继承的分配如下:
1、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2、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总之,对房产的继承与一般动产的继承是不同的,此时继承人虽然可以占有房屋,但要想对房屋做出处分,则必须要先将遗产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行,否则日后也是不能处分遗产房屋。
三、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