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引进人才的重点领域:一、汽车摩托车、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冶金、电子信息、综合能源等全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二、森林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宜居重庆“五个重庆”建设领域。三、全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
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类:1、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3、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第三类:1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第四类: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2、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人才补贴:1、安家资助。2、引进人才调入(迁入)或柔性引进每年在渝工作半年以上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供其使用。3、分配激励。4、项目扶持。5、保障服务。
法律依据:
《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申领(一)适用对象:2009年5月11日以后调入(迁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符合《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人才。(二)申报及发放程序1.用人单位持《手册》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查后,将市财政划拨的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拨付至用人单位,并在《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申请表》上签章,接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用人单位收到拨款后3日内,将市财政划拨的经费和本单位的补助费,一同发放给人才个人,并在《一次性安家补助费申请表》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