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干了五天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干了五天辞职有工资发的,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就存有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
二、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试用期工资与法定工资标准差额。
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法院提起仲裁、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
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才能依法解除试用期职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讨薪过程中可以使用的证据种类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2)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给农民工的欠条;
(3)具备包工头或工长签名的欠条;
(4)单位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5)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单据或记录等(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6)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8)印有劳动者名字的考勤记录、考勤本(最好有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领导签字);
(9)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
(1)证人证言:工友、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证言;
(2)工作期间给第三方提供服务后,第三方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3)职业中介机构印有双方名字的收费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