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予以偿还。且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可由双方对债务的偿还进行协议;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时再由法院依法予以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