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