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的,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一、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是原告,收到传票不去参加诉讼视为撤诉。如果是被告,不去法院应诉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答辩、质证权利,法院会依法缺席审判,这对维护自己的权利十分不利。如果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以及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这是必须到庭的,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收到传票不出庭会怎么样
如果是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则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后果为不利于被告胜诉和维护权利。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拘传就是可以强制性,在开庭时间,把被告拘留在开庭地点,不过有个前提就是经过两次传唤,具体案件主要是指涉及赡养、抚养、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
三、抚养权纠纷需要出庭吗?
因抚养权问题引起纠纷后,一方起诉的,那么作为原告方是需要到庭的,因为抚养权纠纷涉及个人人身关系,被告方也是需要到庭参与庭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的,不到庭的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当然,拘传的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拘传的对象必须是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拘传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须是无正当理由。此外,拘传执行前,须告知被拘传人拒不到庭的后果并对其进行教育,如其仍拒不到庭,才能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