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上可以加女方的名字。结婚后经双方协议一致的,可以加上对方的名字,而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后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进行分割。加名字的双方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然后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申请登记成功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