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1年5月7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全省国有A级景区门票减免措施》,明确从2021年5月10日起至8月17日止(共计100天),对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八省市居民实施贵州省内开放的国有A级景区头道门票免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三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