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1、可以。嫖娼被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法中没有对于嫖娼的处罚,不构成犯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不影响开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也不会有曾经嫖娼的记录。但是嫖娼是违法的,属于治安案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的案底是永久性的吗?能不能消除
1.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但非犯罪行为
无论是卖淫还是嫖娼,都属于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该法律第66条的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可以予以行政拘留,但最多不能超过15天。
因此从性质上而言,嫖娼只是属于普通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行为,因为犯罪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
2.嫖娼行为会留下违法记录,但是不属于案底。
一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了,那么将会把相应的处罚文书上传到电脑系统中,以后无论何时,只要公检法机关调查的话,都可以调出此项违法记录来。
然而,这并不属于案底。案底是一种民间的称呼,并不是一种正规的法律术语,指的是有犯罪记录者。
3.有嫖娼行为也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2022年1月1日实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在以下这些情况下的人员都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公安机关都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
(2)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起诉以后又作出撤回起诉决定的。
(3)已经进入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由此可见,即便是已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都可以认定为无犯罪记录,更别提只是一个违法行为的了。类似的违法行为有很多,比如交通违章、打架斗殴、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也是违法行为。
4.违法记录是无法消除的。
现在都采用网上办案系统了,一旦上传到系统中,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拿下来的。
一旦因为嫖娼被行政处罚了,这样的记录也会在公安机关的办案系统中留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