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携带本人《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缴纳制证工本费,速递费 22 元,由办证人填写邮寄地址。
(3)省公安厅按详址将成品证邮寄给办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