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审核程序包括:一、集体合同管理机构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及有关材料后,进行编号、登记并及时告知报送单位收到时间。二、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对代表资格、签订程序等进行初审。三、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将初审合格后的集体合同分送劳动部门内集体合同审核的有关机构,对相关条款进行专审,经该机构主管负责人签字后返回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四、集体合同管理机构综合各方面意见制作《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内容包括:集体合同名称、单位地址、双方代表人姓名;收到集体合同的时间;经确认的集体合同有效条款、无效条款及原因;《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的签发日期;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审核印章。五、集体合同管理机构应将审核后的集体合同书、企业报送的材料、《集体合同审核意见书》(复印)一并存档,并将审核有效的集体合同名单报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也就是说,凡未履行其法定报送程序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1、产生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2、提出要约并作出回应。一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进而商定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有关事宜。3、集体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代表有义务向对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进行集体协商。涉及保密规定或者商业秘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协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者出现事先未预料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代表同意,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5、双方首席代表签字。6、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应当在集体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材料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同时将合同正式文本报送上一级地方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签约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7、正式生效,公布于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书面异议的,签约双方应当进行协商、修改或者作出说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重新报送。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企业提出书面意见。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效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的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的程序:(一)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二)协商前的准备工作。(三)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四)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曾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一是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一)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开展集体协商会议,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二)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三)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四)登记备案:集体台同签订后10日内,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生效。(五)公布:集体台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集体合同怎么审核管理
(1)对审查后需要修改的集体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填写《集体合同初审意见书》,双方当事人根据该意见书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改,然后报送劳动保障部门重新审查。(2)对审查批准的集体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填写《集体合同审查登记表》,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自收到报送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和《集体合同》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代表各1份,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1份。(3)在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应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报送、审查和备案。为了保证集体合同的正确实施,必须强化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运作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因此法律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不仅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也是集体合同的生效条件。
集体合同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资格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资格、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内容。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跨省市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所属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但只能委托一级,不得层层委托。第二,程序审核。主要包括签订集体合同是否经过集体协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签字等程序。第三,内容审核。主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对集体合同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提出修改建议,供双方参考,不应直接在集体合同书上进行修改或强求企业按审核意见修改或执行。资格、程序、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退回报送单位并加说明。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也就是说,凡未履行其法定报送程序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