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属于下面情形,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1、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离婚之前,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离婚登记之后,在那之前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协议内容的义务。两人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
2、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可以反悔,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3、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部分,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但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分割以外的部分想反悔的,不能直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如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