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