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没有证据是可以离婚的。家庭暴力有证据和没有证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能否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
2、能否分割更多财产;
3、能否获得过错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有家庭暴力,但受害方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也可以起诉离婚,因为婚姻是自由的。法律是关于证据的。开庭时,会否认家庭暴力。因此,必须用证据偿还这一客观事实,否则很难获得上述三个优势。但对于离不开的问题,如果没有证据,可以通过连续起诉两三次获得离婚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