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审批通过后,会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也就因此而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