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应写明的内容有: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6、产权登记的条款。
7、税费负担的条款。
8、违约责任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