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长时间?
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最低是2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城市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什么内容
市政桥梁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市政桥梁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按工序划分为:土石方、模板、钢筋、预应力筋、水泥混凝土、桩基、沉井基础、钢结构、构件安装、砌体、装饰、其他工程等。二、部位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面及附属工程等四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桥梁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项目为长度者,应指按规定间距抽样,其他项目则可在规定范围内任意抽样)。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合格率=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 /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点(组)数 100%(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1.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100%。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二)部位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则该部位评为优良。(三)单位工程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我们基本可以了解到在检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点有桥梁的基础面、底部构造、上部构造等方面,对于工序的检验是十分重要的,在整个建造的过程中和结束之后还会有抽查,只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说明城市对于桥梁建造的质量十分重视,不允许不及格的桥梁存在。
公路桥梁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需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公路桥梁工程的名称、范围;开工时间;竣工验收的时间和标准;以及质量保证期等。
道路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道路工程质量保修期是1年。根据是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可以这样写:内容包括:技术措施项目经理部收到工程设计图纸后,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仔细阅读,了解和熟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纸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然后会同业主、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一起会审,透彻了解建设、设计和监理对本工程施工质量的原则要求和特殊要求,接受设计交底,明确设计意图、技术和质量检验标准。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各工序开工前,由质检工程师负责向有关施工人员交待质量控制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求。坚持质量评定与总结制度,定期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和总结,对工程质量评定优良的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并及时推广,对质量未能评为优良的项目进行分析和改进,找出原因,并具体指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评定与总结中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测量放样,不得随意换人,贯彻导线控制网点及水准点定期复核制度。认真填写各类质量控制报表,报审签字齐全后收集装订成册,作为竣工资料归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