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州南站可以二十四小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不是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一天。
如果旅客购票后有效身份证件丢失或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须在车站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明仅供验证检票、乘车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始发改签、退票、中转签证使用。
临时身份证明为纸质,一式两联,有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使用,有效期为一天,不收取费用,仅限于乘坐旅客列车时有效。
制证口的民警只要通过查询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核对清楚旅客手持车票和证件与其所述情况一致,都会为旅客办理一张登记有其身份情况的临时身份证,帮助旅客进站上车。整个办理过程方便快捷,大约只需一至两分钟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