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律师风险收费的合法性。司法实践中,关于包括风险代理在内的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鉴于打官司产生的律师费与被告的违约、侵权等导致败诉的行为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之前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本上不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二条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