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公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办理。办理结婚公证后,可以到省外事办办理认证手续。办理结婚证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当提交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录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
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代理人还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