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员工本人去缴纳。
马上考四科,开酒驾,罚款4000元,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四年前,甲方向乙方借了4000元,甲方再次没有向乙方索要债务。最近,甲方的哥哥找到乙方索要债务。乙方承认了这笔钱,并首先向甲方偿还了400元。乙方有必要偿还下一笔钱吗?
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根据我国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借了一笔网上贷款,借了2500元。事实上,我手里只有1500元。还款时间只有5天。我要还2500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高利贷吗?
网上借的高利贷可以不还吗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贷款行为,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借款人是可以不偿还的,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借款要偿还。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偷走了医院产房里一个月的婴儿B,想自己抚养。抚养一个月后,我觉得很麻烦。我一次带B出去,在店里买了五瓶高档白酒(价值6000元)。我欺骗了店主C,说我忘了带钱。我把B放在这里,回家拿钱,趁机溜走。C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兼职旷工后,因为餐厅缺人在其他餐厅找个人帮忙,因为餐厅规定在其他餐厅找的帮手可以补贴120元的福利,这个福利可以从旷工的人的工资中扣除吗?
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