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在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不想离婚,就可以从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申请,撤回后离婚程序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